- 第9節(jié) 民國第一個為愛情離婚的交際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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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小曼被稱為民國第一個敢為愛情離婚的交際花,可實在不清楚她理想中的愛情模本是什么?
小曼與前夫結(jié)合也是愿意的,婚后經(jīng)濟上得到完全的滿足,可是在交際之余,她又嫌孤獨,覺得精神上無以依靠。她認(rèn)為徐志摩才是她要找的真愛。
一度他們戀的水深火熱,被發(fā)現(xiàn)后,徐志摩的壓力最大。這時他收到泰戈爾病中的消息,為了避這浪尖上眾人的指責(zé),他只好以探望泰戈爾為名,暫時離開陸小曼。臨去時,他致信給陸小曼:"想你,疼你,安慰你,我人雖走,我的心不離開你--你這回沖上去吧,死了也是成功!有我在這里,放大膽子,上前去吧,彼此不要辜負(fù)了。"
可在這之后,陸小曼做了什么呢?
徐志摩托胡適照顧小曼,兩個人卻擦出火花。本是師生關(guān)系,在吳虞(被胡適譽為'四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的日記中記載的卻是:"立三約往開明觀劇,見須生孟小冬,其拉胡琴人為蓋叫天之拉胡琴者,叫座力頗佳。胡適之、盧小妹在樓上作'軟語',盧即新月社演《春香鬧學(xué)》扮春香者,唱極佳。"文中盧小妹即陸小曼。
如果這里的軟語只當(dāng)偶爾的話,那么,后來翻譯出的陸小曼用英文寫給胡適的情書則無法解釋了。
小曼給胡適寫:我這幾天很擔(dān)心你,你真的不再來了嗎?我希望不是,因為我知道我是不會依你的。
另一封:只希望你很快地能來看我。別太認(rèn)真,人生苦短,及時行樂吧。
可見,除過徐志摩之外,陸小曼與胡適也是有著無法解釋的私情的,只不過胡適懼內(nèi),他不會如徐志摩那樣粉身碎骨去爭取。
小曼與志摩結(jié)婚之后,兩個人常為在北京還是上海居住發(fā)生爭執(zhí)。志摩為了小曼,每天忙于賺錢,小曼卻又搭上唱戲的翁瑞午為她推拿,陪她吸食鴉片。兩人之間的曖昧雖無證可考,但旁人看了,總會為志摩抱不平。志摩對此竟為他們開脫道:"夫婦的關(guān)系是愛,朋友的關(guān)系是情,羅襦半解,妙手摩挲,這是醫(yī);芙蓉對枕,吐霧吞云,最多只能談情,不能做愛。"連徐志摩都如此說,旁人還能說什么?
但徐志摩與陸小曼卻是再也沒有婚前那種感情了。陸小曼所要的愛情也許只是激情,她在情感上一輩子都是閑不住的人。她何曾想過去愛志摩?去為他分擔(dān)壓力,不要讓他陷于經(jīng)濟的壓迫中而無法寫詩。她想的只是從他那里得到愛,不如意就發(fā)脾氣。
志摩死后,陸小曼因為生活壓力,與翁瑞午同居。胡適曾經(jīng)提到讓她離開翁瑞午由他來負(fù)責(zé)她的生活費,被小曼拒絕,理由是他們已經(jīng)在一起很多年了,現(xiàn)在翁身體不好,她不能趕走他。
縱觀小曼的一生情愛,再想想徐志摩的原配張幼儀,事實上真如張幼儀所說,在志摩的那些女人里,只有她,最愛他。
但是愛情這回事有誰能說清呢,自認(rèn)為轟轟烈烈的感情不過是一場鏡花水月。名媛就是名媛,在骨子里她們希望的愛情始終也如交際場一樣,要永遠(yuǎn)睹目,要永遠(yuǎn)熱烈,如果不能,只好一場又一場地?fù)Q下去。就如小曼說過的話一般,人生苦短,及時行樂吧。徐志摩不過是陸小曼舞場上一次轉(zhuǎn)身的舞伴而已,他卻當(dāng)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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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女子——此情可待成追憶》
作者:葉細(xì)細(xì)
出版:廣西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年1月
定價: 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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