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節(jié) 法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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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jié)法庭審判
很快就要開庭了。我意識到在法庭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如果辯護律師問我,假定海倫是被碎木機滅尸的,你將如何證明?
我們的案件重點是碎木機滅尸,要進行比對,必須切碎一具類似的尸體。我們本來下決心以無名尸作試驗,卻基于人道立場而中止。退而求其次之下,我們只有改用一頭豬,因為人體和豬體有很多相同之處,同時,為避免保護動物組織人士抗議與新聞媒體渲染,我們只有到深山野谷進行實驗。
剛開始,我估計碎木機彈拋距離是十五尺,我將車子停得遠遠地,但是,許多刑警好奇心旺盛,都將車停在附近,以圖親眼目睹。
我原來以為一百多磅重的豬,至少要花十幾分鐘才能磨碎。誰知道,開機后一瞬間,轟隆數聲,這頭大豬在兩分鐘內就灰飛煙滅了。
碎屑彈得老遠,周邊停車走避不及,接下來兩個多星期后,這些刑警車上的豬肉碎屑還是清晰可見。
經過比對,碎木機彈出豬骨碎片與湖邊現場的人骨碎片形狀完全一樣,呈現多邊切割的痕跡。
然而,頭發(fā)經碎木機切磨后又是什么樣子呢?豬鬃與人發(fā)完全不一樣,不能作為比對標準。窮極生變之下,實驗前的一天,我正在書房里盤算,到哪里找這么多的頭發(fā),女兒孝美剛好進來,長發(fā)飄逸,我靈機一動跟她說,“孝美,你留短發(fā)比較好看。”
“真的嗎?但是媽媽說我留長發(fā)比較好看。”
“我是男生,從男生的眼光來看,你留短發(fā)會更清爽,而且,我還可以幫你把頭發(fā)剪得美美的。”我回答道。
“真的?那你就幫我剪短些吧。”她果然中了我的計。
我拿起剪刀,喀嚓幾聲,就收集到我需要的頭發(fā)。
第二天,我興高采烈正要出門,沒想到妙娟發(fā)現女兒頭發(fā)剪短了,馬上聯想到我的實驗,她還沒來得及問我,我便趕緊駕車離家。
我將孝美的頭發(fā)放入碎木機內,經過切刀裝置絞切的頭發(fā)果然留下拉扯的痕跡,與湖畔收集的頭發(fā)一模一樣。出庭時,在專家證人席上,檢察官問我用來作為比對的頭發(fā)從何而來?當我從實招來時,陪審團都笑了起來。
我出庭作證了六天半,經過兩個多月的交叉盤問,終于要由陪審團作出裁定。陪審團經過多天的磋商,在裁決的當天中午,一位陪審員午餐后就循跡無蹤,只剩下十一位陪審員。法官宣布審判未結束而無效,三個多月底幸勞就這樣白白浪費掉了。
這宗無尸的命案涉及前中央情報局人員與外遇事件;審判期間,又傳出理查的前妻,一名菲裔女子也憑空失蹤未獲。經過媒體的詳細報導,案情已升高到全國性的關注;此外,海倫家世顯赫,這宗謀殺案更成了歐洲的頭條新聞,康州新鎮(zhèn)更揚揚沸沸,無人不曉。在第二次審判前,法官為維護公正裁決,便將審判移到他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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