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卑不亢,尊稱他為廖總,說自己和他沒有什么利益沖突,只是在這個案件里面作為熊老三的辯護人,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希望得到他的理解。我聲明,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是熊老三的意思,熊老三是在我的勸說下,才表示放棄追究責任,但是希望廖老大與司法機關通個氣,也別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這樣的話,我們就不會在法庭上提起這個事情。
廖老大表示,他不怕被追究責任,這點小事情不會難倒自己。
我開始向廖老大分析利弊得失。
我說:“您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不就是要出一口惡氣嗎?熊老三砍了您一刀,他已經賠償了您的醫(yī)療費,您還把他抓去打了個半死。他現在也已經關在看守所5個多月了,這口氣您應該說已經出得差不多了。”
我話鋒一轉,接著說:“我知道您和各路朋友都玩得很好,但是如果熊老三抓住您不放,他只有故意傷害一個罪名,最高也就是判3年。而您卻是兩個罪名,數罪并罰的話,您的刑期一定比他長。您何必為了這件事情把自己搭進去?即使您在本地有很大的關系,您的那些朋友敢不敢出面幫您還是個問題。熊老三如果豁出去了,把案子往上面捅,您的那些朋友不見得幫得了您,而且還可能牽連到他們。就算您最終不會承擔刑事責任,您為了這件事情不知道要動用多少關系來擺平,不知道要花費多少時間、精力和財力。明明是一點小事情,您又何苦這么折騰?現在就看您自己的意思了。”
我的一番誠懇的話語,打動了廖老大。但是他依然表現得滿不在乎。
此后廖老大又聯(lián)系過我?guī)状巍N抑牢业囊幌捚鸬搅俗饔,廖老大越是?lián)系我,越說明他已經感到了不安。
開庭前一天的晚上,我再次接到廖老大的電話。廖老大說,他不打算出席庭審,希望我慎重考慮明天在法庭上怎么說,相信我不會為熊老三這件事而得罪他。廖老大說,雖然他明天不在法庭上,但是我說了些什么,他會知道得一清二楚。
廖老大的話里有著明顯的恐嚇意味,但是我依然表明我的立場:“我只是作為熊老三的辯護人發(fā)言。熊老三如果不追究您的責任,我當然不會說什么。但是如果熊老三因為自己判得太重,覺得心里不平衡,要讓您陪著一起坐牢的話,我沒得選擇,只能按照他的要求做好我的本職工作。”
廖老大說,這件事情他不想多管,他很忙,不想再過問這件事情,不想有什么麻煩,民事賠償他也不要了。
聽到這句話,我知道,我的目的達到了。
第二天一早我來到法院,派出所的那位民警已經在等候出庭作證,抽著煙,一臉的不安,在法庭外的過道里走來走去。
開庭之前,公訴人和法官約我到辦公室交換意見。法官向我建議,能不能就事論事,其他的案外情節(jié),開庭的時候就不要涉及,作為另外一個案件處理?我心照不宣地說,尊重法院和公訴人的意見,今天不談及案外的事情。
庭審很簡單,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了。
當晚,我再次接到廖老大的電話,說請我出去吃飯。我推辭說,手里有事情脫不開身,下次再一起坐坐吧。廖老大說,這件事情就這么算了,愿意和我交個朋友,以后有什么事情還要請我多多幫助。我笑道,我也是喜歡交朋友的,辦完這個案子,我們就是朋友了。
幾天之后,法院通知我去取判決書。熊老三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留在本地服刑?鄢呀浟b押的日子,他還有6個月就可以出獄。宣判后,我在看守所再次見到熊老三,他說對這個判決結果十分滿意,很感謝我為他所做的一切。廖老大也時不時給我打電話,向我咨詢一些法律問題。
刑事辯護要做到雙贏,達到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滿意的效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當事雙方都是“黑道人物”的時候,對于律師更是重大的考驗。不但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氣。
這個案子是我獨立辦理的第一起辯護案件,能夠做到這一步,我感覺不錯。本案成功的關鍵在于,我抓住被害人的過錯,迫使其作出讓步,為被告人爭取到了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