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繪本孩子喜歡但父母不喜歡,我的原則是“要引導,不要強制”。在具體談論繪本之前,需要先闡釋一下小兜在家庭中的投票權,以及她對若干個人事務的決定權--根據“繪本觀就是育娃觀”的道理,只有理解了“保障娃的自主權”這一點,才能真正尊重娃在挑選繪本上的投票權。
我們家是那種相對來說比較民主的家庭。例如我和小兜一起去給家里買花,會事先約好要挑我們倆都喜歡的。小兜在去買花的路上還經常一邊走一邊強調:“如果只是我喜歡,你不喜歡,不能買;如果只是你喜歡,我不喜歡,也不能買。要買我們倆都喜歡的!”因為花是擺在家里的,如果其中一個人非常不喜歡某一種花,她每天看著一定會相當別扭。
如果是購買小兜的個人物品,通常我也會讓她行使最終決定權。例如小兜四歲的時候,有一次我?guī)ベI鞋,那是在香港最大的shopping mall,那么多美麗的童鞋,連我看了都愛不釋手?墒俏医ㄗh小兜買的那幾款,她堅決不接受。
想想也是,按照我替娃設計的“小小亦舒女郎風范”,挑的都是風格中性、式樣簡約、材質軟熟、做工精良的那一類。但小兜一直搖頭:“我不喜歡這些黑的、咖啡的什么的,我要買彩色的!”然后她對一款臺灣產的鞋子一見鐘情。從材質和舒適性的角度來看,那實在不是一雙好鞋,小兜挑選它的原因,除了她喜歡粉紅色之外,更重要的是一走起路來,鞋面中央的那兩個心形就會閃閃發(fā)亮。
坦白說,這雙鞋子的俗艷實在是超出了我所能忍受的程度,想到娃以后每天穿著它在我面前晃悠,我的腦袋就嗡嗡作響。這要是別人送的也就罷了,我還得為這樣的一雙鞋付錢。
但娃很堅定,一副“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的架勢。于是根據民主的原則,我只能屈服了,她的人生她做主。小兜高興壞了,當場就要求穿著這雙鞋回酒店。我付錢的時候,她就在附近瘋跑,一邊跑一邊低頭看閃閃發(fā)光的效果。
后來我跟兜爹說起這件事,兜爹說當然應該尊重小兜自己的選擇。小兜聽了更加得意,大喊:“我就喜歡閃閃發(fā)亮的!”然后她居然把那雙穿過的鞋從地上拿起來親了一口,接著又用親過鞋子的嘴親兜爹的臉。
如果小兜特別想買某一本繪本,而偏巧我又非常不喜歡那本書,這樣的問題該怎么解決呢?例如,她曾經非常想買一本《巴拉拉小魔仙》,我本來是非常反對買這樣亂七八糟的書的,在我看來這比買那雙鞋子更不能接受,我差點就要放棄民主的原則強硬拒絕了。
可是突然想起了朋友說的一個典故:她在家里從來不讓孩子吃垃圾食品,后來娃上了幼兒園,有時候午餐里有類似雙匯火腿腸這樣的食物,很多小朋友都不吃,只有她家的娃拼命吃--一種欲望如果被壓抑過度,它一有機會就可能引起強烈反彈。所以我的朋友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如果娃跟你在一起永遠只能吃有機大餐,那么她最渴望的很可能是麥當勞。
于是我決定,那些小兜想買但我非常不喜歡的繪本,我可以給她買,但有兩個原則必須遵守:首先,每個系列最多只能買一本;其次,我只負責給她買,但拒絕給她講,她如果想看的話只能自己讀。這也符合此前提過的民主原則:如果是需要我給她講的繪本,只能買我和她都喜歡的;至于她喜歡我很不喜歡的繪本,那屬于她的個人物品的范疇,她可以選擇購買,但我不會念給她聽。
小兜接受了我的邏輯,完全沒有要求我給她念那本書,一次也沒有。她只是自己一個人很高興地捧著看,而且反反復復地看了很多遍,反正大部分的字她都認識。
有意思的是,買完這本《巴拉拉小魔仙》沒多久,有一天,我看到小兜和另外兩個同齡的小女孩在小區(qū)的花園里玩角色扮演的游戲。她們三個人分別扮演美雪、美琪和小藍,然后一起在園子里狂奔,動不動就說“正面能量”什么的。過了一會兒,小兜突然停下來坐在地上,非常憂郁地跟另外兩個女孩說:“我的能量消失了。”
即便我對《巴拉拉小魔仙》再不熟悉,也知道她們模仿的是那本書里的場景。那一刻我突然意識到:給她買這本書是非常正確的決定,因為無論我是如何地不喜歡這套書,但它已經成為“00后”流行文化的一部分,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如果小兜完全沒有看過這本書,在這樣的場合她甚至沒有足夠的知識背景跟她的小伙伴們交流。
還有,我也不愿意讓小兜過早地接觸《格林童話》,因為我對其宣揚的價值觀不能認同。例如在我的印象中,很多故事簡直都是在教育女孩子:她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嫁給王子,而不是自尊、自愛、自立、自強。其次,我曾經看過日本女作家寫的《令人戰(zhàn)栗的格林童話》,這本書從性和暴力的角度重新解讀了那些我們耳熟能詳?shù)墓适碌脑,其中包括亂倫、戀尸癖等等在內的分析,確乎令人戰(zhàn)栗。即便如此,如果有一天小兜要求看《格林童話》,我當然也不能阻止她了解這一部家喻戶曉的作品,我只是希望這一天晚點到來而已。
哎,鞋子、繪本也就算了,F(xiàn)在我不得不擔心的是,如果她長大以后非要嫁給一個我不喜歡的那種類型的男人,那我該如何跟他相處?結論是:那也得尊重她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