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節(jié) 搶個女人成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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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種植業(yè)的興起,人類不得不結(jié)束穴居或漂泊的生活,開始建屋定居。漸漸地,人類學會了圈養(yǎng)家畜,發(fā)現(xiàn)了男女交配的秘密,建立起夫權(quán)制和父權(quán)制,并開始讓親子繼承遺產(chǎn)。
這一系列的變化能夠得到順利推廣和實施,得益于一個根本原因——家有
余糧。
正是個體經(jīng)濟的較快發(fā)展,為家庭的誕生準備了物質(zhì)基礎,這個物質(zhì)基礎作為婚姻和家庭的主導因素,一直延續(xù)到今天,并將可能相當長時間地延續(xù)下去。
前文所述的血緣家庭,是指有血緣關系的男人和女人相對穩(wěn)定的群居。血緣家庭的概念,也僅是出于描述和表達方便,正像我們說的群婚,其實更多的是指一種交配方式。
而這里所述的家庭,即便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現(xiàn)代家庭,起碼也是一個現(xiàn)代家庭的雛形:有生活來源、有固定住所、有固定婚配男女、有確認父母的孩子,唯一缺乏的,可能就是那一張注冊證書。
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中國古代的結(jié)婚、成立家庭,都不需要到官府注冊,直到唐朝,才有固定版本的婚書,由媒人在男女雙方家傳遞,古代婚姻是通過宗族和習俗來認可的。
夫權(quán)制確立后,男人們限定了女人的自由交配權(quán),而男人自身的交配權(quán)也并不是恣意妄行,男人可以有多個女人,只是,這個“多”并不是絕對的,可能是“一”,也可能大于一,終歸是一個數(shù)字,雖然上不“封頂”,但也需依據(jù)經(jīng)濟
實力,并且要獲得氏族長老或家族認可。實際上,這種專偶婚配是以限定雙方的交配權(quán)為前提的,不像“群婚”和“對偶婚”年代,沒有確認關系的程序,沒有相互關系的綁定。因此,從歷史眼光來看,夫權(quán)制同樣是生養(yǎng)文明的一大進步。
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專屬的女人,那如何管理女人,就是一件必須做好的事情。首先,女人出嫁必須到男人家生活,這是強制性的,在沒有嫁娶概念之前,只能通過搶劫女人來達到這樣的目的。其次,斷絕女人與娘家的經(jīng)濟依附和聯(lián)系,專心在男人家生兒育女。女人對生活的選擇權(quán)不斷喪失,逐漸形成以男人為生活主導的家庭結(jié)構(gòu)。
盡管,男人可以擁有多少女人沒有具體的數(shù)字限定,可現(xiàn)實中幾乎沒有女人會這樣去選擇終身依靠。即便是被搶婚,女人沒有選擇權(quán),要在這樣的家庭中生活下去,也需要相當大的勇氣,逃婚同樣有著久遠的傳統(tǒng)。流傳下來的“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俗語,早已融入先人的血脈里,那是最起碼的物質(zhì)要求,類似于現(xiàn)代的“有車有房”。
當少數(shù)男人有了多個女人,那么,其他多數(shù)男人的婚配對象就相應減少。當丟棄了有規(guī)則的群婚,對偶婚漸漸衰落之后,所有長大成人的女人,都變成了有家的人,有男人管制或看護的人,人們就不能隨便進行類似于走婚、訪婚式的交配。對男性來說,忽然之間,可交配的對象(女人)成了稀缺資源,以前的公共資源變成了專屬資源,心里更是別有一番滋味。
到了性成熟年齡的男人們,他們不甘心忍受旁落或孤單,對于他們來說,迫切的生養(yǎng)愿望也是一種煎熬,于是,公元前的最后幾萬年,開始盛行著一種“搶婚”習俗,絕大多數(shù)普通男青年的婚配對象是靠“搶”而來。
中國有趣的文字透露了這個秘密。
“妻”字,字形在甲骨文和金文里基本相同,上邊一個手拿木棍的象形,下邊一個女字,清楚地表明“老婆”是動手搶來的女人。
“婚”字,左邊的女字旁是后來加的,甲骨文里同“昏”字,黃昏的意思,是個時間概念,在沒有婚宴洞房的時代,黃昏是搶人的時間。天色漸暗,便于隱蔽,白天瞄好的對象,晚上就可動手,搶回家后,當晚就做夫妻,“生米做成熟飯”,等第二天被搶部落來找人時,已經(jīng)遲了,不得不默認接受事實。
“姻”字,左邊的女字旁也是后來加的,甲骨文里同“因”字,意指籠子或房子里關著一個人,還被反綁在木杠上,當然是指女人,這顯然是剛搶來女人時的情景再現(xiàn)?梢韵胍,當時的女人有過掙扎,有過反抗,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其實都是“強奸犯”的后代。
男方為婚,女方為姻,姻親就是指女方家。
今天看起來,“搶婚”似乎有點野蠻和荒謬,但在男人有了主導婚姻意識之后,半群居的對偶婚消失了,如何建立起新的婚配制度,形成新的婚配規(guī)則,并沒有一個政府來負責規(guī)范管理。性與子的問題來不及“等靠要”,這樣,通過自發(fā)的行為,憑著個人實力,來爭取專屬的交配權(quán)和傳宗權(quán),似乎也成了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
家有余糧的富人們,自然可以通過取悅部落首領來選取美人。對于普通男性來說,那會兒“媒婆”這個中介行業(yè)還沒興起,本族親戚的女性又不在婚配考慮之列,而同族不能婚的規(guī)則不能違背……唉,眼見著外族一個個黃花大閨女被別的男人奪去貞操,自己可婚配的對象卻越來越少,出于交配和生養(yǎng)的本能沖動,他們再也顧不得那么多了,只有靠年輕體壯奮力拼搶。
很多很多年后,非洲、中東的一些部落里,仍有薩滿、酋長、祭司專享新娘“初夜權(quán)”的習俗,與他們相比,“搶婚”未必不是一種平民化的進步。類似搶婚的歷史,開始于何時,不好界定,但已有文字記載,在《易經(jīng)·屯卦六二》中描寫到:“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币馑际强祚R飛奔,以為是土匪來搶東西,結(jié)果是來搶婚的。
有人認為,之所以發(fā)生搶婚,是因為女人在對偶婚里,不一定離開家,而在專偶婚里,一定要到男方家生活,女人們大多不舍得離開家,所以,男方以搶的方式,強迫女人到夫家生活?赡軙羞@樣的因素,顯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要知道,搶一場婚,是會付出血的代價,甚至是生命,還不一定保證都能“搶”成功。男人們僅僅為了改變女性的居住地,而甘愿冒生命危險去搶婚,顯然不足為信。
為什么突然對女人的居住地有了這么深刻的忌諱呢?唯一的原因只能是男人發(fā)現(xiàn)了生育秘密之后,對擁有專屬女人,也就是對交配權(quán)和子嗣權(quán),有了非常清晰的認定,所以嚴防女人被他人侵犯。
云南的某些少數(shù)民族,如景頗族、傣族至今還保留著搶婚的婚禮儀式,似乎可以用這樣的說法來解釋,以此表達出嫁女子不愿離開娘家的心情。然而,偏遠少數(shù)民族的婚禮,形成這樣的儀式和風俗,何嘗不是原始先民對曾經(jīng)有過的生活經(jīng)歷的祭奠方式呢?
搶婚的聲勢日漸擴大,要求有一個專屬自己的女人,成了所有男人的共同心聲,后來,這種心聲猶如一股狂潮,席卷了所有的部落,也卷走了群婚亂配的最后殘余。男人冒著死亡和傷殘的可能,甚至冒著面對部落群斗的混戰(zhàn)局面,所贏得的這個交配權(quán),實屬不易,因而他們也更加珍惜。女人們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卻也因此經(jīng)歷了暴力和屈辱,失去了最初的自由。
男人為了取得交配權(quán),開始付出代價,這在以前是絕對不可想象的。男人愿意沖破種種阻撓,不惜一切代價,來自于他們對女人貞操的最新認識,來自于他們對繼承權(quán)合理性的最新?lián)鷳n,這時的男人想得更長遠。
專偶婚經(jīng)過多年的啟蒙和拉鋸戰(zhàn),演變成一場男人與男人的戰(zhàn)爭,以前的男人之所以能夠和平相處,因為財產(chǎn)是沒有的,女人是共有的。專偶婚也是一場男人和女人的戰(zhàn)爭,過去與女人共同生養(yǎng),對男人來說是生活形態(tài),現(xiàn)在與女人共同生養(yǎng),對男人來說是權(quán)力。專偶婚更是一場部落對部落的戰(zhàn)爭,誰搶到更多的女人,誰就可能繁衍更多的子孫,變得更為強大,進而,就可以統(tǒng)治和奴役其他的部落。
部落間的爭奪由搶女人演變?yōu)閾屫敭a(chǎn),甚至最后擴大到搶地盤,愈演愈烈,此起彼伏。永不間歇的戰(zhàn)爭,因婚配而起,因婚配而息,弱肉強食,大魚吃小魚,最終催生了國家的形成。
搶婚的同時,有的部落還曾出現(xiàn)過買賣婚,買賣婚最早是在有資財?shù)母辉H思页霈F(xiàn),逐漸普及到民間,買賣婚的印記在古文字里可以找到蛛絲馬跡,《說文解字》里,“妃”是“匹也”“帛匹”的意思,而“妃”也是當時對男子配偶的稱呼,后來才演變?yōu)榛实蹖︽姆Q謂,顯見,妻子如貴重物品,或妻子是貴重物品交換所得,F(xiàn)代尊稱夫妻為“伉儷”,有著類似的淵源,三皇五帝時期,常以“儷皮”,也就是兩張獸皮為交換物,作為成親依據(jù),引申出了“伉儷”的含義,意為般配的一對。
時光荏苒,世事變遷,秉承族內(nèi)不能婚的祖訓,任何手段取得專偶婚權(quán)的風俗都得以確認,并處于社會關系的壟斷地位。不管是搶劫婚還是買賣婚,最后的結(jié)果都一樣,女方到男方家生活,所生子女有繼承權(quán),男女共同撫養(yǎng)子女、贍養(yǎng)老人等,組成了專偶婚制的方方面面。
無論成婚的手段是多么野蠻,也無論成婚的代價是多么慘痛,最終,還是漸漸演化出了婚制的實質(zhì)內(nèi)容,成為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則,并在每一個部落盛行,約定風俗,擴散傳承。
從嚴格意義上說,過去的交配禁忌還不是真正的婚制,而這個搶婚既包含了一定的儀式,也多了限定,應是婚制的最早形態(tài),其意義絕不亞于第一個限制交配權(quán)的“潛規(guī)則”。
搶劫婚的開始與結(jié)束,伴隨著父系氏族的興盛與衰落;橹谱兓侨祟愓麄文明進程的重要節(jié)點,也是社會深刻變革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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