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節(jié) 第三章
-
9月25日:“日日言遠色,不特心中有妓,且使目中有妓,是果何為耶?”
9月26日:“晚,心思不定,極想出去游玩,以現(xiàn)在非行樂之時,即游亦無興趣。何不專心用功,潛研需要之科學,而乃有獲也!
11月26日:“欲立業(yè),先立品;欲立品,先立志;欲立志,先絕欲。絕欲則身強神衛(wèi),而足以擔當事業(yè)矣!”
12月1日:“陪王海觀醫(yī)生診治誠病。往游武嶺,頗動邪思!
12月8日:“蕩心不絕,何以養(yǎng)身?何以報國?”
道學家主張,一念之萌,必須考察其是“天理”,還是“人欲”。倘是“天理”,則“敬以存之”;倘是“人欲”,則“敬以克之”。上述日記,大都屬于“敬以克之”一類。
1922年,蔣介石繼續(xù)“狠斗色欲一閃念”。日記有關記述僅兩見。9月27日云:“遇艷心不正,記過一次!10月14日,重到上海,日記云:“前曾默誓除惡人,遠女色,非達目的不回滬。今又入此試驗場矣,試一觀其成績!”次年,也只有兩次相關記載:3月1日云:“近日心放甚矣,盍戒懼來!”6日云:“出外閑游,心蕩不可遏!眱赡曛校Y介石僅在思想中偶有“邪念”閃現(xiàn),并無越軌行為,說明他的修身確有“成績”。
1925年,蔣介石在戒色方面繼續(xù)保持良好勢態(tài)。4月6日日記嚴厲自責云:“蕩念殊甚,要此日記何用。如再不戒,尚何以為人乎!”11日日記云:“下午,泛艇海邊浪游,自覺失體,死生富貴之念自以為能斷絕,獨于此關不能打破,吾以為人生最難克制者,即此一事!边@段日記寫得很含蓄,看來,蔣介石打熬不住,又有某種過失。同年11月16日晚,蔣介石參加蘇聯(lián)顧問舉行的宴會,在一批外國人面前“講述生平經(jīng)過、惡劣歷史”,對自己的“好色”作了坦率的解剖和批判。
1926年全年安靜無事,僅11月21日日記云:“見可欲則心邪,軍中哀戚不遑,尚何樂趣之有!”
蔣介石的懺悔不僅見于日記,也見于他的《自述事略》中。例如,他自述辛亥前后的狀況時就自我批判說:
當時涉世不深,驕矜自肆,且狎邪自誤,沉迷久之。膺白冷眼相待,而其所部則對余力加排斥,余乃憤而辭職東游。至今思之,當時實不知自愛,亦不懂人情與世態(tài)之炎涼,只與二三宵小,如包、王之流作伴遨游,故難怪知交者作冷眼觀,亦難怪他人之排余,以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也。且當時驕奢淫逸,亦于此為盡。
民國元年,同季回滬,以環(huán)境未改,仍不改狎邪游。一年奮發(fā),毀之一旦,仍來自拔也。[1]
膺白,指黃郛,蔣介石的把兄弟。從這份《事略》里,可見當時蔣眾叛親離,為人所不屑的狀況。本文一題《蔣主席自述小史》,當系中年之作。這時,蔣顯然已經(jīng)成為“黨國要人”,但他不但不隱諱早年惡跡,反而有意留下相關記載,這是極其不易的。
三 懲忿
蔣介石除“好色”外,性格上的另一個大毛病是動輒易怒,罵人、打人。為了革除這一惡習,蔣介石也進行了多年修養(yǎng)。
《易》經(jīng)《損卦》云:“損,君子以懲忿制欲。”后來的道學家因此將“懲忿”列為修身的重要內(nèi)容,要求人們控制自己的感情,避免暴怒,也避免惡語傷人及相關行為。蔣介石對此也很重視,日記云:“須知修身之道,首重懲忿,其次則窒欲也!盵2]
蔣介石深知自身性情上的弱點。1919年1月3日日記云:“近日性極暴躁!蓖7日,黃定中來談報銷問題,蔣介石“厲斥其非,使人難堪”。事后追悔,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近日驕肆殊甚,而又鄙吝貪妄,如不速改,必為人所誣害矣。戒之!戒之!”幾個月之后,蔣介石接見鄧某,故態(tài)復萌,“心懷憤激,怨語謾言,不絕于口”。這樣的情況發(fā)生多次,蔣介石“自覺暴戾狠蠻異甚。屢思遏之而不能”,因此,寫了“息心靜氣,凝神和顏”八字以作自我警惕之用,還曾有意閱讀道學著作,用以陶冶性情[3]。
然而,俗話說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種弱點如果已經(jīng)成了性格的一部分,要改掉是頗為艱難的。1919年6月27日,蔣介石感嘆說:“厲色惡聲之加人,終不能改,奈何!”7月29日再次為“會客時言語常帶粗暴之氣”而對自己不滿,在日記中寫下“戒之”二字。但是,蔣介石有時剛剛作了自我檢討,不久就再犯。同年8月5日,蔣介石與陳其尤談話,談著談著,“忽又作忿恚狀”,蔣深自愧悔,但是當晚繼續(xù)談話時,蔣“又作不遜之言”。這使蔣極為苦惱,日記云:“如何能使容止若思,言辭安定,其惟養(yǎng)吾浩然之氣乎!”
除了罵人,蔣介石有時還動手。
1919年10月1日,蔣介石訪問居正,受到人力車夫侮辱,不覺怒氣勃發(fā)。居正家人與車夫辯論,發(fā)生毆打,蔣介石見狀,忿不可遏,上前幫力,自然,蔣介石不是車夫的對手,反而吃虧。接著,又“闖入人家住宅,毀傷器具”。蔣介石自知理屈,他想起1917年在張靜江門前毆打車夫,被辱受傷一事,真是與此同一情景。當日日記云:“與小人爭閑氣,竟至逞蠻角斗,自愚實不值得。余之忍耐性,絕無長進,奈何!”
蔣介石打車夫畢竟只是個別情況,更多的是打傭人。1920年12月,蔣介石在船中與戴季陶閑談,戴批評蔣“性氣暴躁”,蔣聲稱“余亦自知其過而終不能改”,認為要杜絕此病,只能不帶“奴子”,躬親各種勞役。
1921年4月,蔣介石因事與夫人毛氏沖突,二人“對打”,蔣介石決定與其離婚。4日,蔣介石寫信給毛氏的胞兄毛懋卿,“縷訴與其妹決裂情形及主張離婚理由”。正在此時,發(fā)現(xiàn)毛氏尚未出門,又將毛氏“咒詛”一通。當日,蔣在日記中自責說:“吾之罪戾上通于天矣!何以為子,何以為人!以后對母親及家庭間,總須不出惡聲。無論對內(nèi)對外,憤慨無以之際,不伸手毆人,誓守之終身,以贖昨日余孽也!比欢,自責歸自責,蔣介石仍然時發(fā)暴性。見之于日記者有下列記載,試為分類。
(一)打罵傭人、侍衛(wèi)、下級
1921年4月7日:“叱嚇下人,暴性又發(fā),不守口不詈人之誓,記過一次!
1925年2月21日:“自誤飲水,遷怒下人,逞蠻毆打,尚有人道乎!記過一次!
1925年2月22日:“吾勉為莊敬寬和,以藥輕浮暴戾之病,則德可進,世可處也。叫人不應,有頃始至,又逞蠻根,日日自悔而不能改之,所謂克己者,如斯而已乎!”
1925年3月4日:“肆口漫罵,自失體統(tǒng),幾不成其為長官,記大過一次!
1925年10月5日:“昨夜十時到黃埔,閽者弛臥,鼾聲達門外,久叫始應,又動手打人。記大過一次。”
1925年10月1日:“為傭人蠢笨,事事不如意,又起暴戾躁急,如此將奈之何!”“暴戾極矣,動手打人,記大過一次!
1926年1月5日:“腦脹耳鳴,心煩慮亂,對傭人時加呵斥,即此一事,已成吾終身痼疾矣!”
(二)辱罵同事、同僚
1921年10月22日:“慶華、穎甫先后就談,又發(fā)暴性,犯不著也!
1922年2月25日:“下午,回八桂廳,對禮卿發(fā)脾氣,自知形態(tài)不雅!
1926年1月13日:“茂如來會,以其心術不正,敗壞校風,憤恨之余,大加面斥,毋乃太甚乎!”
1926年8月1日:“動手打人,蠻狠自逞,毫無耐力,甚至誤毆幕友,暴行至此極矣!”
(三)對象不明
1925年3月3日:“欲為蓋世之人物,不可不自深其學養(yǎng)。近日常多很﹝狠﹞厲憤狷,而無靜默沉雄氣象,其何以幾及之也?”
1925年3月5日:“昨夜罵人太甚,幾使夢魂有愧。今日在途懊悔不已。平日宅心忠厚,自揣差近長者,而一至接物,竟常有此惡態(tài),尚何學養(yǎng)可言乎!”
1925年10月7日:“今日暴性勃發(fā),幾視國人皆為可殺。”
以上三種情況中,不論哪一種,蔣介石都知道自己不對,因此事后對自己也多所責備。他也曾設法改正,例如立誓作到“四不”,即“口不罵人,手不打人,言不憤激,氣不囂張”;又立誓做到“四定”,即“體定、心定、氣定、神定”;還曾提出“三要”,即“謹言、修容、靜坐”,但是,收效不大,暴躁狠蠻,幾乎成為他的終身“痼疾”。
[1] 稿本,蔣介石全宗,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
[2] 《蔣介石日記類抄·文事》,1925年4月1日。
[3] 蔣介石1925年8月15日日記云:“近日性躁如此,應讀性理之書以陶冶之!
- 最新書評 查看所有書評
-
- 發(fā)表書評 查看所有書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