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節(jié)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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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熙寧十年(公元1077年)的秋天,徐州發(fā)大水,蘇軾處變不驚,出色地組織了抗洪工作,保全了徐州城。洪水退后,蘇軾又上書朝廷,請求免除徐州賦稅,增筑外小城。第二年,朝廷下?lián)苠X糧用于城防設(shè)施建設(shè)。徐州城外蘊藏著豐富的煤炭,但歷來無人知曉。蘇軾到徐州后,便不失時機地派人尋礦,終于在徐州西南50里的白土鎮(zhèn)發(fā)現(xiàn)了品質(zhì)優(yōu)良、儲量豐富的煤田。宋神宗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蘇軾接到調(diào)任浙江湖州的詔命。徐州父老聞知蘇太守要調(diào)離徐州,紛紛攀挽馬頭,甚至割截他的馬鐙,不愿讓他走。父老向他獻酒獻花,傾訴抗洪救災(zāi)中凝結(jié)的情誼。種種感激的語言,引得蘇軾也不禁熱淚潸然。他在詩中告慰父老說:“暫別還復(fù)見,依然有余情!睕]想到此別竟再也不曾重回彭城,而徐州人則一直念念不忘這位清官廉吏。
他用情執(zhí)政,以理行政,將儒學(xué)的入世精神貫徹在日用人倫之中,憂與民同,樂與民同。他最關(guān)心的不是自己的政績,而是天下蒼生的安居樂業(yè)。蘇軾的知行合一體現(xiàn)在,對他人的仁愛不是停在紙上的道德文章上,也不是停在口頭的政治宣言上,更不是動機不良的利益誘惑,而是給予別人最實際的幫助和最現(xiàn)實的庇護,是“推己及人”的善意,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誠意。在蘇軾的情感和道德世界里,他將儒學(xué)的性、情、仁、禮、誠、樂、中庸等范疇貫穿起來,這使蘇軾之情成為具體的、感性的情。同時,蘇軾之情通向理性,又是具有社會性的道德情感。蘇軾對儒家經(jīng)典和精神的踐行,體現(xiàn)他以“人情”為中心,以感性之情求得理性之情的致思方式。他認為圣人之道與人的情感密不可分,情感是人性的體現(xiàn)。正是因為有了情感,才有了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等儒者所強調(diào)的做人準則。在蘇軾的視域里,仁是儒學(xué)理論的核心問題,不僅屬于道德范疇,更與情感相關(guān)。我們可以深信不疑,蘇軾正是用這種發(fā)乎內(nèi)心的“情”將儒家與道家、佛禪相互接軌、貫通一體的。
輾轉(zhuǎn)為官的年月間,轉(zhuǎn)眼前妻王弗已去世10年了。蘇軾寫下悼亡詞:“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v使相逢應(yīng)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18歲那年,蘇軾娶了15歲的王弗為妻,王弗性格“敏而靜”。蘇軾讀書時,她終日陪在旁邊,蘇軾若有遺忘的地方,她會及時提醒。古代女子識字的一直很少,蘇軾經(jīng)過試探,方知自己的妻子知書,他又驚又喜,對妻子刮目相看。王弗的賢淑、精明,正好與蘇軾的曠達、坦直互補,紅袖添香夜讀書之余,她還能談一點自己對文章的見解。
大宋的夜晚和無數(shù)個清涼的夜晚一樣浪漫,蘇軾挑燈讀妻,他希望她是一本讀不完的書,然而他錯了,王弗固執(zhí)地要他讀書,并一夜一夜地陪他熬下去。她理性得很,她要所嫁的男人出人頭地,所以陪讀的王弗比蘇軾還要專心致志。蘇軾不由地感動,埋首書本,換得了進士的功名。王弗笑了,大宋那無數(shù)個耿耿良夜的美好期盼隨歲月湮沒。這是一個完美的妻子和一個率性的男人之間無法言說的春宵或者良辰。
蘇軾從來就沒有花花腸子,他固守著“世間無惡人”的信條。王弗時時提醒他江湖險惡、人心叵測,在蘇軾與訪客交往談話時,王弗常立于屏風(fēng)后傾聽,而她對人之性情和為人的看法無不言中,可謂絕佳的賢內(nèi)助。然而情深不長,王弗與蘇軾恩愛生活11年后病逝。當年,蘇軾從京城一路護送妻子的靈柩回到老家。蘇軾在安葬愛妻的山坡上種下3萬棵青松。3萬棵青松,該是什么樣的風(fēng)景,又要植多長時間?每種一棵,蘇軾又是什么心情呢?10年后的今天,蘇軾寫下中國古代悼亡詩詞中最感人肺腑的“十年生死兩茫!保}為《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夜記夢》:“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松岡!敝两裾棺x,誰能不為之動情?10年之后,那短松岡的松濤陣陣,也在代蘇子瞻一哭,記憶深處,王弗依舊清秀端莊,聰敏嫻靜,在夫君的記憶里于軒窗下梳妝。這首悼亡詞能感動中國萬千讀者,也因為其是心靈的恣情一慟。惟其是慟,方顯深摯、方顯深厚,方能千古共記這份情重。
四
“烏臺詩案”來了,急風(fēng)暴雨從天而降。北宋的監(jiān)察機關(guān)是御史臺,而烏臺就是御史臺的代稱!盀跖_詩案”的最終爆發(fā)有一個較為長期的醞釀過程。
為了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從熙寧二年(公元1089年)到熙寧五年(公元1092年),朝廷陸續(xù)實行了均輸法、青苗法、農(nóng)田水利法、事易法和方田均稅法。國家在短時間內(nèi)得到了實際效益,可是這一時期的新法均以“富國”為目的,一切行動都以追求最大的經(jīng)濟利益為出發(fā)點,強調(diào)高效、快速,不可避免地擴大和加深了對社會下層民眾的盤剝,加重了農(nóng)民負擔(dān)。蘇軾在杭州做通判時作了不少詩諷刺新法,寫出了農(nóng)民同時遭受雨災(zāi)和暴政的苦難,表現(xiàn)了對新法擾民的不滿。比如諷刺青苗法的執(zhí)行不力,敘述了官吏強迫農(nóng)民借錢,然后又在當?shù)亻_設(shè)賭場、妓院,把錢撈回來的丑惡行徑。這畢竟是詩,本不應(yīng)構(gòu)成罪狀,但是圍繞新法所進行的嚴肅的政治斗爭已演變成爭權(quán)奪利的派系斗爭,蘇軾的詩得罪了那些青云直上的新貴,就難免獲罪。支持王安石變法的官員沈括到浙江考察農(nóng)田水利法的執(zhí)行情況,就偷偷將蘇軾此時的詩歌抄錄,還上奏說蘇軾的詩歌存在反對“新法”的隱語,只不過當時并沒有引起朝廷的震怒。
宋神宗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四月,蘇軾44歲,被任命到湖州為官。蘇軾在《湖州謝上表》中略微發(fā)了幾句牢騷,使得一大批“新法”人士對蘇軾強烈不滿,紛紛上書彈劾蘇軾,指責(zé)其詩文中的“譏諷文字”是“愚弄朝廷”,要求皇帝將其捉拿下獄。政局形勢黑云壓城,迫使神宗降旨將蘇軾逮捕到御史臺。七月,御史臺臺吏皇甫遵到湖州逮捕蘇軾。臺吏聲色俱厲,把蘇軾像提雞鴨一樣押走。歷經(jīng)“拉一太守如驅(qū)犬雞”、“如捕寇賊”般極具羞辱意味的逮捕過程,生命有頃刻之憂的蘇軾在渡江赴臺獄時寫下了“壯懷銷鑠盡,回首尚心驚”,深刻地反映了事件給予他的震撼程度。押解途中,蘇軾水路途經(jīng)太湖和揚州時,兩次想跳水自殺。他不知道要被判什么罪,并且怕自己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稍僖幌,真跳水自殺,又會給弟弟招致更大的麻煩。
路經(jīng)揚州平山堂下時,身為囚徒的蘇軾眼見故友杜介故居“紙窗竹屋依然”,不禁感嘆。杜介家只是一間山間小屋。昔日蘇軾身處顯貴時,并不覺得那里有什么吸引人之處,然而,此時蘇軾命如懸絲,回頭看這尋常至極的紙窗竹屋,自然會因境況的反差頓悟出黃冠草履的鄉(xiāng)野生活的可貴,產(chǎn)生悔仕之心。
烏臺的囚室外,雨還在淅淅瀝瀝地下著。街上的人卻不少,人們都要親眼看一看這個曾經(jīng)一舉高中榜眼、曾經(jīng)被皇帝大加賞識、曾經(jīng)春風(fēng)得意的蘇軾。開封城里寬闊而平坦的大路上,一輛囚車在穿行,載著國家棟梁蘇子瞻,雨水澆在他身上,也在他心中流淌著。
蘇軾被押送到京并直接下獄,緊接而來的是嚴酷的獄中審問。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連隔壁囚房的犯官都被刑囚的哀嚎聲所驚動,可見蘇軾受到的刑訊逼供極為殘酷。一度以為自己絕對撐不下去甚至再度計劃自殺的蘇軾在危急中寫下兩首絕命詩,請獄卒代交給弟弟子由,“與君世世為兄弟,又結(jié)來生未了因”,心中充滿了凄苦的淚水。在絕命詩中,蘇軾自言近況是“夢繞云山心似鹿,魂驚湯火命如雞”,寫出了身在患難、無異雞鴨之入庖廚的兇險,寫出了驚恐、惶惑、憂懼的心境。
“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對蘇軾的審問進行了130多天,蘇軾的政敵們千方百計羅織罪名,妄圖把蘇軾置于死地。御史李定、舒覃、何正臣等輩,捕風(fēng)捉影,小題大做,除了蘇軾《錢塘集》中的政治詩外,又將審查范圍擴大到密州、徐州之詩作及許多與“新法”不相干的詩作。許多詩句被他們夸大、曲解、羅織,構(gòu)成蘇軾犯罪的重要證據(jù)。這在中國歷史上開了以詩治罪的“文字獄”先例。蘇軾被逼無奈,只得自誣,用著文妙手違心地寫下了長達4萬多字的檢討與認罪書。對大部分指控,蘇軾都坦白承認,說自己確實在詩中批評過新政。直到十月,“烏臺詩案”終于審查完畢,政敵在蘇軾的數(shù)十篇作品中找出“謗訕”詩句60多處。另外,還牽連出司馬光、范鎮(zhèn)、張方平等29人。
“新法”人士欲置蘇軾于死地而后快,但是當年大宋開國時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由于皇族及神宗本人的看法與宰執(zhí)大臣及御史臺的意見不一致,而且新派內(nèi)部的意見也不統(tǒng)一,經(jīng)王安禮、章惇、王安石等人的勸說,加上神宗的祖母曹太后為蘇軾求情,宋神宗做了折中的從輕處理。在決定處分之前,神宗秘密派人去察看蘇軾的動靜,察看者看到蘇軾還能安心熟睡,就將此情此景稟報給皇上;噬险f:“他睡得這樣踏實,朕就知道蘇軾心里沒有鬼!弊詈笾欢颂K軾“譏諷政事”之罪。這年十二月,神宗皇帝將他流放黃州,蘇軾免于一死,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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